出入金資訊
本公司出金時間為每營業日上午7:45~14:00,若非於該時段申請出金則視為次一營業日出金。
提領保證金分三個時段,如下所述:
每營業日上午09:00前完成申請作業者,金資中心線路正常下約於當日中午12:00前可收到款項。
每營業日上午11:00前完成申請作業者,金資中心線路正常下約於當日下午2:00前可收到款項。
每營業日下午14:00前完成申請作業者,金資中心線路正常下約於當日銀行作業時間結束前可收到款項。
國內網路〔出入金〕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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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1.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稽字第10400019390號函辦理,網路出金對象以〔自然人〕為限。 2.為保障期貨交易人作業保密性及資金安全性,僅接受有申請〔網路憑證〕且有填具〔電子交易方式申請提領保證金聲明書〕之期貨交易人申請。 3.出金係本公司依期貨交易人指示交付賸餘保證金、權利金,並不表示期貨交易人之總體期貨交易已平倉或未平倉部位正處於獲利狀態。 |
出金限制 | 1.本公司網路受理國內帳戶[台幣]之出金。國內帳戶外幣[美元、日元、人民幣]之出金,以電話或書面辦理。 2.網路可申請之台幣出金金額,為扣除未平倉之〔原始保證金〕及已執行〔國內外保證金互轉〕,及[負值外幣]後之可用餘額。 3.每營業日〔6:46至7:45〕及〔16:31至18:00〕為系統作業時間,〔暫停〕預約出金申請及查詢。 4.每營業日〔14:01~16:30〕及〔18:01~06:45〕,及非營業日執行〔預約出金〕,將於次一營業日之作業及生效。 5.若遇〔金資中心及電信線路故障〕或其他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誤時,本公司恕不負責。 6.如輸入提領保證金金額(或幣別),逾越可提領金額(或幣別),以及提領時間超過本公司或銀行轉帳作業時間,該筆申請將無法輸入系統,遇此情況得撥打出金專線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惟無法保證得於當日提領保證金。轉帳交付保證金所產生之匯款手續費由本公司支付。 7.如交易人同時有台幣及外幣保證金,系統會控管出金金額,以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帳戶overloss。 8.國內帳戶如有日幣及美金之保證金,系統出金上限控管,係以扣除〔人民幣後之基幣〕為計算基礎,系統會保留最大外幣,即Max(美金、日幣,或其他外幣)金額之10%,以避免出金後因匯率變動,造成帳戶overloss。欲將全數保證金出清,請先將各外幣全數換匯為台幣。 |
入金限制 | 1.營業日下午16:30以後,及非營業日〔入金〕視為T+1日入金。 2.轉帳未生效前或在途入金數額,不帳列保證金〔國內外互轉、出金、預約出金〕。 3.108年10月起,配合期交所印度50指數下市及盤後申報作業時間,16:30前入金視為T日帳,16:30後視為T+1日。 |
網路出金時間 | 1.第一時段:營業日〔07:45至09:00〕接受網路申請,09:00執行後不得取消。 2.第二時段:營業日〔09:01至11:00〕接受網路申請,11:00執行後不得取消。 3.第三時段:營業日〔11:01至14:00〕接受網 路申請,14:00執行後不得取消。 4.預約出金:營業日〔14:01至16:30〕及〔18:01至次一營業日05:00〕接受網路預約,並視為次一營業日〔第一時段〕出金。 |
查詢結果 | 1.期貨交易人執行網路出金申請後,可至〔國內保證金查詢〕頁面,確認出金扣款金額是否正確。 2.期貨交易人提出網路出金申請,並不代表出金成功。實際出金金額,仍需視執行出金作業時,期貨交易人可用餘額是否足夠而定。 |
交易人申請通信辦理變更約定出入金 |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文件: 1.新增、變更帳戶之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文件正本。 2.載明帳號、戶名之存摺影本,親自簽名或蓋原留印鑑並加註日期。 3.期貨交易人身份證影本+本公司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期貨交易人指定入金帳戶約定書。 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8號3樓 元富期貨收 ✽本公司收到申請文件後,將有專人以視訊方式確認為期貨交易人本人申請,待視訊完成,始完成通信辦理約定帳戶變更。 |
網路出金說明:國外期貨暫不提供網路出金,客戶出金請洽營業員。
出金時段 | 第一時段 | 第二時段 | 第三時段 | 預約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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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出金申請時間 | 每營業日07:45至09:00 | 每營業日09:01至11:00 | 每營業日11:01至14:00 | 每營業日〔14:01至16:30〕及[18:01至次一營業日05:00] |
保證金帳戶扣款時間 | 同申請時間 | 同申請時間 | 同申請時間 | 次一營業日07:30至07:45 |
受理網路出金取消時間 | 當日09:00前 | 當日11:00前 | 當日14:00前 | 次一營業日06:45前 |
國內外網路〔互轉〕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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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1.為保障期貨交易人作業保密性及資金安全性,僅接受有申請〔網路憑證〕且有填具〔電子交易方式申請提領保證金聲明書〕之期貨交易人申請國內外互轉。 2.國內外互轉係本公司依期貨交易人指示交付賸餘保證金、權利金,並不表示期貨交易人之總體期貨交易已平倉或未平倉部位正處於獲利狀態。 |
轉帳限制 | 1.本公司僅受理同一帳號、同一戶名之國內外帳戶保證金互轉,且僅提供〔台幣〕轉帳。 2.國內期貨可申請之台幣國內轉國外互轉金額,為扣除未平倉之〔原始保證金〕及已執行〔預約出金〕及[負值外幣]後之可用餘額。 3.因國外期貨帳戶外幣會受匯率波動影響,為避免互轉後,因匯率波動造成帳戶overloss,執行國內外保證金互轉時,國內外系統會控管出金金額,保留最大外幣金額10%,欲將全數保證金互轉,請先將各外幣全數換匯為台幣。 4.國內外網路互轉提出申請後〔不得取消〕,請期貨交易人執行前先行確認無誤。 5.人民幣不接受國內外互轉,且不計入互轉保證金額度計算。國內可互轉金額,以不含人民幣之基幣為計算基礎。 |
轉帳時間 | 每國內營業日05:00至07:45及16:20至18:00,為系統過帳及轉檔時間,〔不受理〕國內外網路互轉之申請及查詢。 |
查詢結果 | 1.期貨交易人執行國內外網路互轉申請後,可至〔國內、外保證金查詢〕頁面,分別確認轉出及轉入帳戶之金額是否正確。 2.期貨交易人提出國內外網路互轉申請,並不代表國內外互轉成功。實際國內外互轉是否成功,仍需視執行互轉作業時,期貨交易人可用餘額是否足夠而定。 |
國外網路〔換匯〕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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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1.為保障期貨交易人作業保密性及資金安全性,僅接受有申請〔網路憑證〕且有填具〔電子交易方式申請提領保證金聲明書〕之期貨交易人,申請網路換匯。 |
換匯限制 | 1.期貨交易人輸入之換匯金額,不得大於國外保證金專戶該〔原幣別〕可用餘額。 2.網路換匯提出申請後〔可於10:30以前取消〕,請期貨交易人執行前先行確認無誤。 |
換匯時間 | 1.本公司受理網路換匯時間為每國內營業日07:45至10:30。 2.超過換匯時段,請於次一國內營業日再行提出。 3.國內例假日及非營業日〔不受理〕網路換匯申請。 |
查詢結果 | 1.網路換匯申請完畢,期貨交易人可於13:00後,至〔國外保證金查詢〕頁面,確認各幣別轉出及轉入金額是否正確。 2.期貨交易人提出網路換匯申請,僅為本公司收到期貨交易人換匯通知,不代表已完成換匯手續。實際金額,以本公司向銀行換匯後,輸入期貨交易人保證金專戶之金額為準。 |